湖北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2081A10007)提出股东(股权)、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和监事变更申请,按照《全省典当行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试行)》(鄂金发〔2021〕24号)规定,依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意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同意备案,现公告如下:湖北汇通典当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由湖北恒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50%)、湖北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资(出资100万元,持股10%)、鄂桂萍(出资400万元,持股40%)变更为湖北恒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持股90%)、湖北吴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资(出资100万元,持股10%),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由鄂桂萍变更为鄂锋,原监事李如宝被取消,不再设监事,特此公告,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12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相关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