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标准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产权共有人或为产权人出资的自然人(不包含单位)签订装修合同,人工费、设计费、个人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未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或装修合同中未明确上述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等情况不在补贴范围,本次补贴实行“线上申请、线上审核,凡符合要求的房屋产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银行苏银随心办小程序申请,并填报补贴申请表、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承诺书、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2.房屋产权证明:(1)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合同价≥发票金额≥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装修合同中应明确物品和材料购置金额、人工费等费用,装修款发票金额与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不一致的,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提交申请补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所对应的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照片,房屋所在地的县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受理审核,如发现申请人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2.申请人、装修企业、物业公司须对盖章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3.申请人申请时间以通过审核的当次申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