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国家首版次软件申报推荐工作,但处于市场初期阶段或者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创新软件产品,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注册地且主要创新工作开展地位于安徽省内,2.申报单位拥有申报软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3.申报软件产品取得技术创新突破,准备《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附件2)、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11033-2025)要求的测试机构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11029-2025)出具的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及软件产品测评报告(附件3)、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附件4)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扫描件一并提交至所在市工信局,(二)推荐单位审核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与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扫描件)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2.申报单位需提供依照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规范》(T/CQAE11029-2025)形成的软件产品测评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产品情况,所选测评机构应符合团体标准《首版次软件产品测评能力要求与实施规范》(T/CQAE11033-2025)要求,2年内不得参与首版次软件测评工作,请于2026年1月12日前报送审核材料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1.填报说明2.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3.首版次软件测评意见4.首版次软件测评机构基本信息5.审核意见表6.推荐产品汇总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26日相关附件:1、附件1-6.docx2、工信厅信发函5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