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197号、淮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税务局、总工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淮人社发【2019】112号)文件要求,经人社、发改、工信、税务、总工会、财政等六部门审查认定,现将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10户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局基金监督科反映,基金监督科:夏顺联系电话:0517-82380276社保中心:刘治军联系电话:0517-82388585附件:第二批企业稳岗补贴返还公示20251212.xls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