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根据《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苏工信综合〔2024〕98号)、《江苏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细则(2024年)》(苏财工贸〔2024〕55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10-12月全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设区市贴息部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加快做好2024年10-12月制造业贷款贴息工作,为此,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快做好2024年10-12月全市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县区园区贴息部分)工作的通知》(淮财工贸〔2025〕7号),要求加快拨付2024年10-12月财政贴息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贷款项目由市级财政和项目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本次我县15个项目共需分担贴息资金228955.38元,经县领导同意,我县安排县级财政预算资金228955.38元,已按要求全部拨付至相关银行指定账户,涟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涟水县财政局2025年3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