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进一步盘活闲置厂房推进鞋服箱包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的若干办法》印发给你们,推动我市鞋服箱包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二)鞋服箱包产业专项补贴1.产业专项补贴期限:企业投产后前5年(是指自企业在丰城首次投产之日起计算5个年度以内),循环园区牵头负责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等政策的兑现,共同制订我市鞋服箱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及拨付,牵头制定鞋服箱包产业集群打包租赁政策,市人社局、鞋服箱包产业专班负责鞋服箱包产业招商及企业招工、职工培训等政策的落实,配合循环园区协调鞋服箱包及其配套生产性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地兑现,本办法适用于在丰城市从事鞋服箱包及其配套的生产性企业,包含有以下材料:(1)丰城市鞋服箱包产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1),循环园区会同鞋服箱包产业专班负责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根据市鞋服箱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资金规模,由市鞋服箱包产业专班负责解释,附件:丰城市鞋服箱包产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丰城市鞋服箱包产业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项目名称申请金额:万元企业(单位)名称企业(单位)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企业开户行名称银行开户行名称账号年销售收入情况法人代表承诺及签字本人郑重承诺本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