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市保护中心”)成功调处一宗深(圳)中(山)两地经营主体间的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人以中山某企业(以下简称“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实施涉案专利为由,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市保护中心委托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安排技术调查官协助办理,市保护中心高度重视此条跨区域维权线索,请求人希望优先通过调解使被控侵权产品停止制造、销售,市保护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探索创新化解跨区域批量专利侵权纠纷的办案模式,市保护中心依托省中心中山分中心平台优势,市保护中心公益援助服务工作人员为被请求人明晰被控侵权产品的侵权风险点,被请求人表示愿意协调相关经营主体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市保护中心着眼纠纷整体案情,力争一次性解决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及其大跨度经营链条上众多关联主体间的专利侵权纠纷,以点带面化解涉及线下跨区域、线上跨平台多关联主体的专利侵权纠纷,市保护中心在依法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