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精神,经车辆所有人申请,我局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市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7辆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符合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公示结束后,将根据实际下达资金额度,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的先后顺序发放补贴,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意见或建议需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反映至来宾市公路和运输发展中心道路运输科(来宾市西山路663号612室),附件: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第十批)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12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来宾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公示明细表(第十批).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