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市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入企诊断和数字化改造提档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市工信信推〔2024〕18号)和《关于开展吉安市省、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市工信信推〔2025〕7号),经企业申报、各地审核推荐,拟对符合条件的68家单位申报的68项具体事项进行兑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有疑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地址: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1127室,电话0796-8210021)吉安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地址:井冈山大道尚德路口市财政局11楼,电话0796-8214766)吉安市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第三批)公示名单.xlsx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