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12-25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2025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在苏州工业园区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应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于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js.gsxt.gov.cn)报送2025年度年报,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每年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经营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更多精选

  • 2025-12-25 00:00:00
  • 2025-12-25 00:00:00
  • 2025-12-25 00:00:00
  • 2025-12-25 00:00:00
  • 2025-12-25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2025-12-24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