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支撑,现就2026年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动态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新增项目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补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增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项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在相关产业、领域中应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代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方向,(四)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续建项目(2025年底前开工建设、2026年继续实施)、新开工项目(2026年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计划于2027-2028年开工建设),续建项目应手续完备,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人才支撑,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根据上述条件,择优推荐上报符合要求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市上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