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创业补贴政策规范经办流程的通知》(川就业办〔2025〕23号)文件规定,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本次申报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补贴1人进行了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4日—12月31日)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3869169地址: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创业主体情况创业主体名称创业地址补贴金额(元)1李梅510422********2225返乡入乡农民工实体92510403MADJGMMG66攀枝花市西区10000.00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