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广东省技术改造资金项目或东莞市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审批的不重复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5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万元:(一)对入选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按照数字化平台企业、示范企业、成长型企业三种类别分别给予一次性4万元、3万元、1.5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支持5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高支持总额5万元,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最高支持5万元,给予申报奖励1万元,给予认定奖励1万元,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