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发改规发〔2025〕6号)等有关规定,苏州市工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度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一、遴选单位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节能评审服务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遴选要求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请仔细阅读《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附件1)相关要求,3.具有近3年节能评审相关工作业绩,2.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苏州市工信局网站,下载《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申请单位需通过邮寄方式密封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一份)、《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基本情况汇总表》(五份)、U盘或光盘形式电子档(一份,择优遴选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在每次接到苏州市工信局委托的节能评审任务后,签订节能审查委托评审协议(根据《关于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调整补充条款的通知》每家委托费用2万元整),应根据《关于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调整补充条款的通知》、《关于印发〈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方案(暂行)〉的通知》等的规定开展专家评审、现场踏勘,做好项目节能评审工作并出具节能评审意见,苏州市工信局根据第三方节能评审意见出具审查意见,附件:附件1: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申报书内容要求附件2:苏州市本级工业技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服务商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