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开发区,各有关企业、社会团体:根据潮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24号)精神,请积极发动辖区符合条件(陶瓷、食品、包装印刷基地)的单位申报项目,于2026年1月5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及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数据光盘3份报送至区工科局贸易管理促进股,并同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核验,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4楼区工科局426办公室,联系方式:0768-5815292,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24号)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2025年12月23日附件: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的通知(潮商务通〔2025〕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