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3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我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邮编:314000),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项目名称海域使用权人证书号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用海期限变更内容嘉兴港港口公共服务基地码头工程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浙(2024)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19785号嘉兴港乍浦港区D区1号泊位东侧海域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等2.50482019年12月15日至2059年12月14日海域使用权人变更为嘉兴湾北科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