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2023版)和《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民政规〔2021〕4号)要求,哈尔滨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三级、四级的6家养老机构(经养老机构自评、区县民政局审核)进行了等级评定,其中3家养老机构达到等级评定标准,现将3家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盈草堂养老院(三级)二、哈尔滨市南岗区阳光德众长者照护中心(三级)三、黑龙江清檬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三级)公示期内(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51-84664396,哈尔滨市民政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