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培育发展我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应具有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员不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70%,转移转化服务收入不低于10万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300万元,促成10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申报单位填写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填报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开展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情况、促成技术合同信息、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收入合同信息(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申请备案新增的时候法人类型选择法人内设机构,不用填写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收入合同信息),并附加促成的技术合同及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收入合同的合同文件、认定登记证明、财务凭证(与合同已到账额相对应的记账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服务企业名单、服务记录、组织技术转移活动及促成技术交易证明等各类附件,四、有关要求1.鼓励在技术交易中签订以下两种合同:(1)甲乙双方(技术交易双方)和丙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签订三方合同,2.政府部门购买技术转移服务类合同,须提供政府购买技术转移机构相关服务的协议,3.各类关联单位之间发生的技术转移交易以及签订的技术合同,五、联系方式电话:6786622电子邮箱:6786622@yt.shandong.cn附件:附件1.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附件2.烟台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汇总表.doc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