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全市开展承接“农资应急储备”任务的企业申报工作,(三)兴化境内一级销售(代理)企业,在本市有较完善的化肥、农药经销网络,二、承储事项(一)承储数量,应急储备化肥总量不低于2200吨,市供销总社根据申报企业的仓储条件、销售规模以及上一年度承储企业储备情况,化肥承储企业不超过5家,农药承储企业不超过6家,由市供销总社与各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承储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完成应急储备任务的承储企业,(二)企业申请有意向的承储企业提交《兴化市农资应急储备代储资格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22日,(三)实地核查市供销总社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承储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四)部门评审市供销总社根据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情况对申报企业综合评审,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2025年12月15日附件1兴化市农资应急储备代储资格申请表.docx附件2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