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农函〔2025〕340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相关人力资源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对56名脱贫户务工情况进行审核,经核查,组织56人省外稳定务工3个月及以上的宁波甬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就业奖补条件,按照200元/人标准,就业奖补共计11200元,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反映,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477300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0834-4786244附件:2025年普格县脱贫户省外务工就业奖补名册普格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