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4年丰县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注册成为丰县就业见习基地,2.2024年度当年见习期满(自然年度内见习期满人员)留用率达50%以上可申报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3.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目前已离职人员也在申报范围内,4.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留岗见习人员,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二、补贴标准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按每留用1名见习人员补贴1000元的标准,在单位办事——就业补贴——一次性见习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报,(二)缴纳材料(线下提供):1.一次性见习补贴申报表(附件1),3.见习基地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单位盖章复印件1份,4.留用见习人员的社保缴纳记录原件1份,(三)报送时间:各基地须于2025年12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以见习基地为单位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办公室(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一号楼518室,四、有关要求各见习基地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好见习补贴的申报工作,附件:1.一次性见习补贴申报表.doc2.见习基地期满见习人员花名册.doc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