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琼科规〔2025〕17号)、《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及经费管理办法》(琼科规〔2025〕11号,我厅现组织开展海南省产业科技创新项目-2025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备案项目申报工作,3.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研究开发费用(含项目)报统或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二)申报备案项目的条件1.项目应属于企业自主立项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类项目,4.项目需为企业2025年度自主立项的研发项目,二、备案程序(一)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二)初审推荐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请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于2026年1月31日24时前,(三)复核备案省科技厅对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企业备案材料进行复核,(五)项目相关材料(每个项目均需上传):1.项目立项决议文件,四、有关要求1.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初审职责,省科技厅将按程序下达项目补助资金,(三)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详见附件4),附件:1.《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及经费管理办法》2.单位基本信息表3.项目备案信息填报说明4.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