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5〕2号)文件精神,明确电动车补贴范围与标准,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上述对应补贴由参与活动的商家先行垫付,经审核,本次活动符合要求的累计核销补贴金额1643047.6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0日业务科室:商贸发展科联系电话:84119079附件柯桥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商家资金审核情况明细表(7.1-8.1)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拨付金额1绍兴市极电科技有限公司91330621MAEA0FH6X1533773.62绍兴甜心车业有限公司91330621MAEAF51W5E523433.23绍兴星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330621MAECHPPG4J350308.84绍兴连发车业有限公司91330621MAEBF1QW4K23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