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以数字经济为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党〔2020〕46号)、《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海经信〔2022〕9号)、《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海曙区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请验收2021年度海曙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乡镇初审、区经信局审核、验收等程序,拟对验收通过的宁波新冠联机电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合计补助81.8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拟补助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期为7日(2022年6月6日-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55880244,传真:0574-55883647,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资金拟补助对象和金额汇总表.docx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6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