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加力实施稳就业支持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25﹞15号)文件精神,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补贴由企业申请,申请期限截至2025年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落实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整体纳入支持范围,政策享受对象、补贴标准和执行期限保持不变,特此通知,联系电话:2980140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