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关于“刘小霞享受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公示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财政局、承德市农业农村局、承德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承人社字〔2021〕12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贫困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预享受该项补贴的人员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2日,举报电话:5053737,办公地点:兴隆县兴隆镇安定西街27号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