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2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管理,公路养护从业单位是指从事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且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企业,通过量化方式对有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在公路养护市场中从业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厅”)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每年3月底前组织完成对上年度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从业单位的综合评价,由省厅直接确定其信用等级C级或D级的信用评价方式,第七条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内容由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第三章评价等级第九条公路养护作业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级、A级、B级、C级、D级五个等级,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A级,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信用评价等级不高于上一年度等级,第十四条从业单位初次进入我省公路养护市场时,其等级可按照上年度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等级确定,第十五条从业单位下一年度在我省无信用评价结果的,附件:1.施工企业信用履约行为评定标准2.设计企业信用履约行为评定标准3.监理企业信用履约行为评定标准4.直接列为C级和D级的条件5.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6.其他行为7.信用评价计算方法附件.docx图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