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5〕105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相关单位:为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根据《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3〕44号)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批重点产业链“链核”企业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制造业振兴升级产业链简函〔2025〕2号),开展2025年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和链上企业遴选工作,一、遴选标准(一)“链核”企业遴选标准1.规模实力,核心配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链核”企业与5家以上(含)同链条链上其他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二)链上企业遴选标准围绕“链主”“链核”企业开展协作配套的企业,满足与“链主”企业开展协作配套的年度产品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或与装配式建筑产业链5家(含)以上链上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万元,二、遴选程序1.符合《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报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管理部,2.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厅(以邮戳时间为准),附件:装配式建筑产业链“链核”(链上)企业申报书.doc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2月21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