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示范带领作用,助力脱贫户、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按照《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30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4〕1号)要求,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的批复》(昌委农办发〔2025〕153号),现将鲁国文等378人认定为昌宁县2025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监督管理、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联农、助农、促农、富农、强农的桥梁作用,助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附件:昌宁县2025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汇总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