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藏财科教〔2024〕47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或直接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科技厅机关纪委或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附件: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目公示清单联系电话: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0891-6833529科技厅机关纪委:0891-6817870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891-6599819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12月19日附件下载:附件:2026年度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目公示清单.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