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商务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沈商务发〔2025〕3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2025年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财务审计处或机关纪委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电话:23768396市商务局财务审计处电话:2272453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电话:22726529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号城新大厦1号楼2025年沈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拨付资金分配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