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淮南市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1.依托单位须为在淮法人单位,4.实验室具备良好科研条件和设施,(二)产业创新研究院认定条件1.组织形式,投资主体或共建单位不少于2家且有企业参与,原则上由地方骨干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牵头组建,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牵头建设一家产研院,原则上一个产业领域只布局一家产研院,每年研发投入原则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或年均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农业类企业牵头的可适当放宽),市重点实验室、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采取“限额推荐制”,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及在淮高校院所立足自身产业(科研)优势和发展需求,可分别推荐市重点实验室、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对象不超过2个,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编制市重点实验室、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申报书(附件2、3),于2026年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政策科6644166附件1: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2:淮南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x附件3:淮南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申报书.doc附件4:淮南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正在更新中...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