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将首批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依托单位是在淮南市境内的科技型企业,研发试验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00平方米),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软件或信息网络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拥有筹措研发中心建设运行资金的能力,依托单位已获批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由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负责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场地设备、自主知识产权、财务运行情况、是否建有省级创新平台、有无违法失信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县区、园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26年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科技局对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推荐的企业研发中心随机抽查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标准条件),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联系电话:市科技局政策科6644166附件1: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附件2:淮南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申报书.doc附件3:淮南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正在更新中...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