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瓮安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农通字〔2025〕23号),经镇村宣传、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自愿备案实施、积极申报,乡镇测产、审核推荐,并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进行综合评审,拟对符合条件的81家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补助,现对拟奖补的经营主体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天(2025年12月19日到2025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54-2621253附件:《瓮安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补助对象及金额公示表.xls瓮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