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经苏州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及复核,苏州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拟评定为三星级旅行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反映,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地址:苏州市公园路45号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邮编:215000苏州市旅行社星级评定委员会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