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一、资金来源《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28号补助资金9万元及本级配套,二、补助对象补助我市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交出病死猪和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三、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共确认3家生猪养殖场已完成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共计997头,补助标准为80元/头(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为70元/头,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为10元/头),总发放补助资金7.976万元(省级以上补助资金6.979万元、本级配套补助资金0.99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5年12月18日-12月24日),受理电话(传真):0598-3853613监督电话:0598-3800818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附件:永安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5年12月18日附件永安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2025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序号单位名称2024年1月1日-11月30日无害化处理总头数(单位:头)补助标准(元/头)补助金额(单位:元)备注1永安市八一村茂千畜牧有限公司1188094402永安市利禾畜牧有限公司32580260003永安市跃进畜牧有限公司5548044320合计9978079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