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潖江河(水头段)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水头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参选单位要求条件并能胜任监理事项的机构(单位)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潖江河(水头段)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二、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形式及范围:以县财政部门审核本工程监理费44.65万元为基准,在参选单位名单中通过综合考虑选择监理单位,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选,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或打印件,7、投标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金额)等基本信息,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信封封面注明:潖江河(水头段)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文件,八、参选单位递交文件时间、地点及业主联系方式:1、报名时间:自在政府网发布时间隔日起五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