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制定《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二、贴息范围(一)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和《江苏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引领示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由省级银行统一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提交《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合作银行承诺书》(附件2)成为合作银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农业农村部融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pfp.agri.cn/,及时录入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融资需求,各合作银行依托融资项目平台,在融资服务平台“融资项目库”中完成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台账登记,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预拨贴息资金至各市县,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根据“融资项目库”汇总的项目清单,于财政资金到账60天内预拨贴息资金至各合作贷款银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及时完成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清算,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于2月10日前统一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报送当地贴息资金使用支出情况(附件3),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及合作银行要切实加强支农服务意识,合作银行负责贷款项目的金融对接、信息填报、贴息审核和发放等,各合作银行应明确具体部门扎口负责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