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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公告

化州市人民政府 | 2025-12-18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计〔2025〕33号)和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茂名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茂农计〔2025〕7号),茂名市下达我市2025年度轮作休耕项目实施面积是0.91万亩,在继续稳定双季稻、油料面积的同时,现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联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集对象全市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村经济联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一)试点面积实施粮油轮作面积需相对连片,(二)实施内容2025年全市双季稻轮作示范面积0.91万亩(其中双季稻+紫云英0.31万亩),集成采用“双季稻+冬种旱粮(番薯、玉米、大豆等)或双季稻+冬种蔬菜(叶菜、瓜类、辣椒等)及双季稻+紫云英的三造粮或水旱轮作、用地养地相结合生态种植技术模式,其中0.31万亩种植紫云英的除发放复合肥外,四、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一)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名义申报的需提交以下资料:1、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新型经营主体),(二)以村经济联社名义申报的需提交以下资料:1、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经济联社),2、XX经济联社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面积汇总表,3、XX经济联社农户参与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公示(行政村公示)4、XX经济联社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面积公示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6、参与项目农户面积公示材料相片远近景各一份,五、申报时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化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化州市教育路81号3楼),附件:1: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新型经营主体).docx2: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表(经济联社).docx3:XX经济联社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面积汇总表.docx4:xx经济联社农户参与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公示(行政村公示).docx5:xx经济联社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申报面积公示表.docx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7:化州市2025年轮作休耕项目协议书.docx化州市农业科技事务中心2025年12月18日(联系人:叶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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