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继续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本年度稳岗返还其他事项继续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有关规定,恢复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应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经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拟对符合条件的2家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稳岗返还,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附:企业稳岗返还明细表(返还年度:2024年)大余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8日2025年大余县企业稳岗返还公示12月18日企业稳岗返还明细表(返还年度: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