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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5-12-17
包括租住过渡性住房和申领安居补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建设安居补贴发放系统(以下简称发放系统),会同市住房主管部门指导各区开展安居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房源建设筹集、运营管理以及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第五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工作应当纳入信息平台、发放系统统一管理,第九条市、区住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发布过渡性住房信息,第十条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的,(二)市住房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期间自愿退出住房的,第十三条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期间,第十四条过渡性住房在信息平台发布期满3个月仍未被申请认租的,第二十一条安居补贴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审核和发放:(一)申请人登录发放系统填报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后,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青年人才申请住房支持,第二十四条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期间,第二十六条青年人才租住过渡性住房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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