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11月28日,市财政局在台州市财政局网站就《台州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一条社会反馈意见,社会反馈意见内容:将高校社会服务收入分配的管理、高校争取社会捐赠资金的配套、高校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和教学成果奖的奖金,纳入《台州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框架,市财政局答复:1.该建议拟不予采纳,2.理由:《台州市本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规范市级教育专项发展资金分配流程,侧重于程序性的管理,而建议所提内容属于具体的政策性规定,不适合在本办法中予以体现,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台州市财政局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