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和促进机构在稳定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和促进机构遴选工作,具体如下:一、总体要求本通知所称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下称“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本通知所称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下称“促进机构”)是指围绕广州市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开展交流合作、协同创新、产业化导入、产业链升级、投融资、区域品牌、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公共性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各类组织,)二、申报条件(一)申报链主企业的参考条件和标准:1.属地原则,以及依托社会组织、骨干企业或其它机构成立新型的、非营利的集群发展促进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可选择申报不超过3个细分领域的链主企业或不超过2个集群的促进机构(详见附件1),且不得同时申报链主企业和促进机构,申报单位按所属战略性产业集群类别,组织专家组成链主企业和促进机构评审小组(下称“评审小组”),四、申报材料(一)链主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1.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申请表(详见附件2),有助于佐证链主企业评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二)促进机构申报材料应包括:1.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申请表(详见附件3),附件:1.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细分领域目录及联系人表2.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申请表3.广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促进机构申请表4.广州市XX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方案(提纲,适用链主企业)5.广州市XX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方案(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