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为推动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3号)要求,我市制定了《东莞市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2025年“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抓实组织实施,“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是规范行业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家政品牌的重要举措,确保申报工作按《工作方案》高效有序推进,广泛宣传“南粤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价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申报,各镇街(园区)要按照《工作方案》规定,各镇街(园区)需要推荐不少于1名“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人选(申报星级不限),有基层服务示范站、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诚信示范企业等“南粤家政”重要平台载体的镇街(园区),要推荐不少于1名申报四、五星级的人选,将推荐名单、申报材料、目录清单等电子版报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