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对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贴息,最高额度是4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实地考察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经营规模、发展现状等情况综合评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财政给予部分贴息,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享受方式:经新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认定符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