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汕工信〔2024〕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项目下达给你们,共安排资金501,132.00元(详见附件1),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项目事后监管,对推荐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同时对项目和资金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政府审计等负责,二、明确绩效目标,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区域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切实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对照项目绩效目标表,加强绩效目标及运行管理,确保下达项目完成绩效要求目标,附件1汕头市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项目安排额度表.xls附件2汕头市2024年支持深圳-汕头产业合作园区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投资)支持项目绩效目标表.xls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2日(联系科室:技改与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