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履行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行业管理职责,(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二)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七条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九条龙岗区消防救援局负责指导街道办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区委政法委(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街道社区网格管理部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监督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区商务局是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二)各街道办和各社区工作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