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高使用预售资金的灵活性《通知》主要将预售资金区分监管额度内及额度外管理,严格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费用,监管额度外的资金则可以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期费用,在毛坯、精装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额度核定标准方面,监管额度=3300元/㎡×项目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等需同步交付工程建筑面积)×120%,精装修商品房项目增加监管额度=1000元/㎡×项目预售面积×120%,解除资金监管需核实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在监管额度内资金的使用规则方面,则需按照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和监理、设计、检测等工程建设费用两项事项申请拨付,超出监管额度资金可用于特定用途《通知》对监管额度外资金的使用规则进行了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将超出监管额度资金用于特定用途,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有关费用,银行保函可替换监管额度外资金《通知》明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有关规定,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项目预售资金拨付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