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以下6家非营利组织享受指定年度免税资格,名单如下:序号单位名称享受资格年度1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企业商会2025-2029年度2长沙市天心区阳光应急救援队2025-2029年度3长沙市天心区志愿服务促进会2025-2029年度4长沙市天心区福康社工服务中心2025-2029年度5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2025-2029年度6长沙市天心区水滴志愿者协会2025-2029年度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每年对上述非营利组织进行审查,当年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级财政、税务部门,长沙市天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天心区税务局2025年12月12日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