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韶关市商务局(口岸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市商务局按照程序将2025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均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51-8888502,附件:韶关市2025年促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增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韶关市商务局2025年12月15日。